近期多地连续发生危险品漏报事件,主要由于起运港和目的港对部分危险品的界定范围不同。
近段时间,部分船公司也加强了对危险品货物的管理。
12月16日,韩新海运(HMM)发布通知称,自2021年1月1日起,HMM已对危险货物申请中的瞒报、误报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在该公司上海、宁波、天津、青岛、大连、南京分公司订舱,出口至世界各地的货物,如果发生危险货物错报、瞒报以及漏报的问题,相关客户必须支付30000美元/箱的违约金。
HMM进一步称,近期多地连续发生危险品漏报事件,主要是由于起运港和目的港对部分危险品的界定范围不同。根据中国法律,部分化工品属于非危险品,而在目的港却属于危险品,被要求作为危险品申报。
根据最新公告,为保障船舶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HMM作出如下规定:
对于化工品,即使根据中国法律属于非危险品,发货人仍需与收货人核实该货物在目的港的属性,并在订舱时,书面告知HMM的放舱人员。
若由于发货人事先没有与收货人进行确认,或者确认该货物在目的港属于危险品而故意瞒报,一旦在目的港被查处发现,发货人需承担罚金30000美元/箱。
除HMM外,美森轮船也在近期发布了关于危险品货物品名审核以及管理流程的通知。
美森表示,近日在检查订舱货物品名中,发现有工厂在委托订舱时,未向美森的签约代理方提交含气货品(节日彩条)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交由美森审核。
同时,签约代理方也未尽到认真审核所提交敏感货品和对应的真实收发货人的信息,造成该类产品未经美森正常危险品审核流程批准通过,而自行按照普通品名申报装船。
鉴于美森签约方未能按照美森的危险品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核货物品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美森暂停了此签约方的订舱资格,限期整改。
HMM表示,如有危险品瞒报、错报发生,将限制或停止发货人订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