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已进入尾声,今年疫情仍然给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行业发展。上海跨境公服为大家整理了部分今年发布的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本期为大家带来商务部发布的相关政策。
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商财函〔2021〕89号
01发布时间:
2021年3月12日
02主要内容:
支持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建设国际营销体系。加大对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国家级经开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域内企业的支持保障力度。
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商财发〔2021〕39号
01发布时间:
2021年3月18日
02主要内容:
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商流通函〔2021〕113号
01发布时间:
2021年3月30日
02主要内容: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稳定外资存量、促进外资增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等方式,巩固提升重点产业全球供应链地位;加快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公共海外仓布局,提高市场开拓、供需匹配、资源整合能力,培育全球供应链竞争新优势;搭建“走出去”平台,加强“走出去”供应链配套能力建设,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优化全球供应链布局。
《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
商流通函〔2021〕159号
01发布时间:
2021年5月13日
02主要内容:
指导商品市场加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和融合创新,深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支持有条件、有实力、有国际竞争力的商品市场“走出去”,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鼓励商品市场与跨境电商综试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协作,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商品市场组织产销对接活动,按照“同线同标同质”要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01实施时间:
2021年7月23日
02主要内容:
列出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对于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务(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地域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商流通函〔2021〕397号
01实施时间:
2021年8月6日
02主要内容:
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国际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和国际道路运输合作,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推动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国际物流网络支点。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企业,持续增强航运自主可控能力。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
商消费函〔2021〕491号
01实施时间:
2021年9月15日
02主要内容:
促进跨境电商进口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平台作用,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设置进口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促进进口商品销售。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商电发〔2021〕191号
01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9日
02主要内容: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使用人民币结算;培育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继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加快在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补足货运航空等跨境物流短板;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加强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建设,完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