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申报是以满足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工作为目的,纳税义务人及其代理人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的行为,也是海关审接单环节依法监管的重要工作。企业申报的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满足海关归类、审价、贸易管制、监管的要求。而错误的申报则会影响归类、审价等监管,从而影响税收及贸管。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都曾遇到不涉及税款、证件还须改单的情况,这也正是反映了企业申报要素不规范的问题。为此,本文将对规范申报的审核标准进行详细解析,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申报。
Tips
“十二字”规范申报要诀
规|范|申|报|审|核|标|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0》,很多申报要素在此书中均有详细注解。
盯括号
申报要素里的括号内容很重要,一定要对提示内容进行回应。
核税号
看申报要素,其最大原因之一就是核归类。
多沟通
对于拿捏不准的申报要素,要多与属地海关沟通。
通用审核标准
“是/否/有/无/非”不可单独出现
由于2020版“单一窗口”录入界面已经进行了限制,只填以上这几个字是不能申报成功的。例如,“是否野生”应填报“非野生”;又如,没有品牌的,应注明“无品牌”或“无牌”。
括号内容的提示作用
有些申报要素后会附带括号内容,以对填报内容进行提示说明。此时,申报人只需根据商品实际按提示输入即可。例如,品目25.19的申报要素“外观(粉末、粒状、块状等)”,应按实际申报“粉末”或“粒状”或“块状”,抑或说明内容未列明的其他外观形状。
须满足归类等要求
申报要素填报内容应能够满足归类、价格审核等要求。例如,品目8482项下滚珠轴承,申报要素“结构类型”应根据归类要求,选择填写“调心球轴承”“深沟球轴承”“角接触轴承”“推力球轴承”等内容。
“无需报”的填写
对于针对某一级税号项下部分商品的申报要求,如申报商品确属无需填报之特殊情形的,应填报为“无需报”。例如,税号28299000,其对应的申报要素 “如为高氯酸铵请注明粒度,如申报商品为溴酸盐、碘酸盐等”,该要素的对应内容就可根据情况填报为“无需报”。
重点申报要素解析
成分含量
此处应同时申报商品的“成分”及“含量”。“成分”指货品所构成的部分或要素,一般指所含物质的种类;“含量”一般指所含物质的数量。28章、29章的化工品,原则上应将各成分报清且含量相加为100%(除非未明确申报的残留物质不影响归类)。
规格型号
此处应同时申报货品的“规格”及“型号”。规格,主要表示货品大小尺寸,应申报完整,如块状、板状物申报“长宽厚”,卷状申报“宽幅、单层厚度、长度”,管状物申报“外径内径长度”等,原则上不能申报为“无规格”,不规则品应填报为“不规则形状”;型号,一般由一组文字或字母和数字以一定规律编号组成,反映了货品性质等级等情况,如无型号,应据实申报,不应用其他数据代替。
包装规格
此处应注明具体包装和规格(单位包装容量×每包装单位数/包装单位),例如,750毫升×6瓶/箱。
外观
此处主要指货品的颜色、形状等表观性状,《目录》中有特别标明的除外。例如,品目3915废塑料的要素“外观”包含颜色、尺寸,对于尺寸范围较固定的,应申报尺寸范围;对于无法判断尺寸的,应填“不规则,无固定尺寸”。
材质
此处应以不影响商品归类为前提进行具体申报。例如,塑料材质的货物应填写为“聚乙烯”“PET”等,钢铁类应填写为“不锈钢”“硅锰钢”等。
用途
此处主要指适用的最小化场合及其具体作用,并且申报内容能够满足归类需要,《目录》中有特别标明的除外。对于同时要求申报功能和用途的,用途主要指适用的最小化场合。如果影响归类的,特别是机械、电器设备的零部件税号,不能仅注明“某某机器用”,应注明“某某机器的某某部位用”。
功能
此处主要指商品所发挥作用或所具有的本有属性,并且申报内容能够满足归类需要。例如,贴片式电感“功能”应填写“在交流电路中起阻流等作用”。
原理
此处主要指商品在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基本规律,并且申报内容能够满足归类需要。例如,归入90275000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原理,应填写“通过单色光照射到被测物上,检测被测物的消光度”。
适用车型
此处应注明汽车品牌和型号。例如,“日产天籁2.3L小轿车用”,而不能简单填写为“小汽车用”;又如,当多种车型通用时,则应填写为“日产天籁2.3L等小轿车通用”。
技术指标
此处应填报相应的指标单位,例如,合模力××KN、细度××微米、电池容量××安时Ah等。
其他需留意的内容
塑料原料
39章塑料原料的“成分含量”与“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应明确区分。例如,乙烯-丙烯共聚物,其“成分含量”可申报为“乙烯-丙烯共聚物99%,炭黑1%”;其单体单元可申报为“乙烯 8%;丙烯92%”。
纸张
48章纸张的“纤维种类及含量”“规格 (成条成卷的宽度或成张的边长、每平方米克重)”应填写具体。例如,“机械方法制木纤维100%,硫酸盐化学制浆”“成条,宽度20cm,200克/平方米”。
“中英文”的填写
《目录》中要求填写“中英文”的,应填写中文和英文。如品牌无中文的,也请注明“尚无中文品牌”。
“拉丁学名”的填写
“拉丁学名”要素应填写国际通用的拉丁文或由拉丁化的希腊文表达的正式学名,不应填写英文名。
重点商品的规范申报要素
在重点商品的规范申报要素方面,申报人可关注以下四点:
应结合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要求及《目录》要求填报;
应结合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要求及《目录》要求填报;
应结合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4号的要求及《目录》要求填报;
品目2710项下的成品油
应结合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0号的要求及《目录》要求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