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12月29日晚公告,公司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据公告,宁波远洋主要从事国际近洋、远洋货物运输等业务。该公司已基本建成连接南北沿海、长江沿线内支内贸网络和遍及日本、韩国等地的近洋中转网络,架构起做强支线水水转运所需的航线布局。集装箱月均运输量保持在20万TEU以上,位列全球集装箱班轮前40位。目前,宁波远洋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船队规模和运输业务仍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在财务数据方面,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宁波远洋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32亿元、19.49亿元、21.65亿元和1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427.82万元、7542.73万元、10387.94万元和6851.87万元。
公告显示,分拆后,宁波港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对于本次分拆,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公司和航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
公司称,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