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2021年版进出口税则全文共1257页,包含以下内容:
>> 8位HS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协定税率
>> 特惠税率
>> 普通税率等
2021海关系统已启用新版的HS及申报要素。
申报要素变更说明
1、2021年1月1日申报要素:
总共发生了变更的海关商品编码有(7890个);
其中申报要素中只有关于品牌变更(旧申报要素为“品牌”,新申报要素为“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有(3408个));
2、2020年1月2日-2020年12月31日申报要素发生了变更的海关商品编码(5591个)
2021规范申报目录 一个新的变化点,涉及到品牌的申报要素品牌用小括号进行了备注品牌(中文及外 文名称)
2021年全量编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uDrKh3z78cH2GOffZT4rQ 提取码: suhh
2021年申报要素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Q8KzWVmFkILDyalZ-ju8g 提取码: xy44
新增:2021年1月1日新增加的海关商品编码(296个)
停用:2021年1月1日被停用的海关商品编码(15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