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航运市场运费上涨情况突出。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就受理了一系列因运费上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在一起海事强制令案件中,上海一家货代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出运一批钛白粉,自中国上海港起运,目的港为秘鲁卡亚俄港、哥伦比亚布埃纳文图拉等。
物流公司接受委托后,依约定办理了涉案货物的订舱等事宜。承运人就涉案货物,分别签发了多套正本提单。就提单项下的海运费及包干费,物流公司已向货代公司开具发票。
不料,受疫情影响,航运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物流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支付额外运费遭拒后,便扣押了正本提单。
货代公司担忧,若不能及时拿到正本提单提货,将产生诸多额外损失,于是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请求物流公司交付正本提单。
上海海事法院受理该申请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因该案当事人办公地点都位于上海北外滩,上海海事法院遂利用北外滩审判工作站,就地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听证,方便双方当事人就近诉讼。
在听证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详细了解该案纠纷的前因后果,耐心分析法律风险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劝说双方理性商议案件的合理解决方式,避免产生更多损失。
最终在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方案,即对该案中无争议的运费金额,货代公司立即向物流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就有争议的部分运费,由货代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缴纳保证金,法院审查确认后,出具海事强制令,物流公司收到海事强制令后,及时将所有涉案提单交付给货代公司提货。
通过这种方式,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得到保障,也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最后,货代公司按约向物流公司支付费用,并缴纳保证金。上海海事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货代公司已按物流公司开具发票金额,向其支付海运费及包干费,且已提供相应现金担保,遂依法作出裁定,准许货代公司的海事强制令请求。
目前,货代公司已取得涉案提单,并顺利提取了货物。